中評協關于印發《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指導意見》的通知更新時間:2016-10-26 瀏覽次數:
中評協〔2016〕14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資產評估協會(注冊會計師協會):
為貫徹落實《關于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、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》(中辦發〔2015〕50號)文件精神,進一步規范與指導資產評估行業執行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業務,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資產評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在中共中央宣傳部和財政部的組織和指導下,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制定了《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指導意見》,現予以發布,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。
請各地方協會將《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指導意見》及時轉發評估機構,組織評估機構和資產評估師進行學習和培訓,并將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中國資產評估協會。
中國資產評估協會
2016年3月30日